国家医保局坚决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,积极推进各地医保部门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,持续调度推进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,让群众享受更便捷、高效的服务体验,有效提升群众的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。
自9月以来,江西、安徽、陕西等省陆续在全省推开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。辽宁、江苏已于近日正式发文,将于11月1日起在全省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。预计到11月1日,全国将有25个省份(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,即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云南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。尚未完全实现的省份主要为北京、天津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贵州和新疆。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统筹区占比近9成。
各统筹区生育津贴发放的具体情况,请参见下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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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国家医保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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